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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儿子十岁了能告男方强奸罪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强奸罪的实施主体应为“女性”或“女性个体”;
然而,年仅十岁的儿子尚未达到成年人的年龄标准,与强奸罪的行为主体规定相冲突。
据此,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此类情况无法将十岁的儿子视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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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7: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