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自愿能判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强奸罪需满足多项条件,其中主要包括利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
然而,若男女双方均出于自愿,原则上并不构成强奸罪。 然而,若出现下列任一情况,便有可能构成强奸罪:1.行为人通过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得受害者无法反抗或表示反对; 2.当受害者处于醉酒、昏迷等失去意识的状态时遭受性侵犯; 3.由于受到威胁、恐吓等精神压力,受害者无法反抗或表示反对; 4.其他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况。 在涉及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即便男女双方均为自愿,仍有可能被判定为强奸罪。 实际上,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 若男女双方确属自愿且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被判定为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