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后告强奸罪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追诉时效期限应以犯罪行为所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为准进行确定。
对于强奸罪而言,其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而追诉时效期限设定为十五年。 若在一年后对该强奸罪提出诉讼请求,从法律角度来看,尚未超出追诉时效期限,理论上是可行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能否启动诉讼程序还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例如证据是否充足、是否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等等。 若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那么将不再予以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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