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半推半就属于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文规定,所谓强奸罪乃是对女性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强制性交的犯罪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若半推半就的行径能完全贴合“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条件,无疑此种行为便可纳入强奸罪范畴。 然而,针对是否构成犯罪这一问题,我们仍需结合特定案件情节加以细致剖析,其中应考虑到涉事人员的行为手法,受害者反抗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实质性的暴力或恐吓等重要因素。 倘若行为人的行动符合强奸罪所规定的构成要素,那么在此基础上发生的半推半就之举有极大可能性会被判定为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