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不至死的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犯罪行为人实施强奸罪而非判处死刑的情况主要包涵如下多个方面:首先,对于妇女或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尽管情节较轻微,尚未达致极其恶劣之状况者;其次,对妇女与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的人数相对较少,并未涉及到众多受害者的情况;再次,这类犯罪并非发生在公众场合,而是较为私密之处;此外,该类性侵并未采取二人以上共同进行的轮奸手段;同时,实施性侵的女性未成年受害者年龄未满十岁,或者并没有对未成年少女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最后,此类犯罪并未对被害人大幅度伤害,乃至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亦未形成其他严重后果。在这些情况下,依据刑法规定,强奸罪的应判刑期通常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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