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会构成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系内,强奸罪被明确界定为某些特定主体实施了侵害他人性的自主权和尊严的行为。根据本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如违反了妇女本人的真实意愿,采用诸如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制与其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便可认定为存在强奸犯罪的嫌疑。该罪责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核心要件:首先是受害人的性别,必须是女性;其次,行为人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最后,行为人必须实际采取了强制手段以实现其意图。当受害人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孩子时,无论其是否同意,均应视为违背其自身意愿而进行的性侵犯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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