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叫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即以暴力、威胁或其它任何不合法的方式,强制要求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依据我国刑法典第236条之规定,对于强奸罪,应处以三年及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基本刑罚标准。若罪犯的施暴对象是未满14岁的幼女,那么将依法对其进行加重处罚。如若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涉及多名受害者、在公开场合实施侵害行为、涉及到轮奸行为、受害人为未满10岁的幼女或导致幼女受到伤害,以及使受害人遭受重伤、死亡或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况,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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