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立案后有什么办法可以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一旦涉及强奸犯罪的事件被公安部门正式立案调查后,任何对于案件的撤销权力并不取决于受害者本人或是向警方报案的人士。唯独当侦查机关经过对所有证据及事实进行充分审慎的研究判断过后,得出了该案件并不符合犯罪定义或者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结论时,才可以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这种情况往往会出现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证据确凿程度不够,或者事实真相仍不明朗等特殊情况之下。因此,从普遍状况来看,受害者并不能够直接请求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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