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逮捕和解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乃是一项极其严重的刑事罪行,一旦涉案人员被警方逮捕归案,通常引致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即便受害人和嫌犯达成了和解协议,也不能必然地使嫌犯获判缓刑或是得到刑事处罚的豁免。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规定,对于强奸罪,通常的基本刑罚范围涵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尽管在双方达成和解的情况下,法院在量刑过程中可能会将此因素纳入考量,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进行裁定。和解协议或许能成为减轻刑罚的一个参考因素,然而是否能够适用缓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则需要法院全面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如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的严重性、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和解协议所产生的实际效果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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