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16周岁是否构成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文规定,对于不满十四周岁之幼女应属本条款所涉及“奸淫不满十四周岁之幼女的”特定范畴之内,应当以强奸罪予以定罪量刑,并依法给予严厉惩处。据此而言,倘若未满十六周岁的违法犯罪分子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行与不满十四周岁之幼女发生性关系,无疑已经满足了《刑法》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素,而被认定为强奸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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