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对于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法院对于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七条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因故意提供虚假敌情导致作战部署作重大调整的;造成我方人员重大伤亡的;造成特别重要的或者多件重要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和多处重要军事设施毁损的;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等情形。 二、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1)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 (2)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5)亲笔书写供词和对笔录进行阅读、听读、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的权利; (6)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和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7)要求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 (8)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时,可以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到场; (9)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 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10)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不是很常见的犯罪行为,甚至在司法实践中几乎没有此类犯罪行为,国家法律制度中规定此罪名,也是提醒各位民众,在作战时期如果不知道敌情,不能胡编乱造,向军队提供虚假的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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