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微信介绍卖淫罪的追诉期过了就无罪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无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卖淫罪的追诉期一过,是否意味着无罪?
并非如此绝对。 依据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以及无罪推定原则,若未经法庭宣判有罪,便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也就是说,此时被判定无罪。 而若刑事诉讼的追诉期限已经经过,除非特殊情形,公诉机构将不予追责,法院方面亦不会进行审判,自然难逃无罪的结论。 然而,追诉期限过后并不是自动被视为无罪,而是意味着公诉机构将停止追究责任。 通常情况下,一旦超过追诉时效,便会失去追诉权,但是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仍然可能面临审判。 因此,对于追诉期的适用,应当根据是否存在立案和受理的情况来进行判断,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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