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想去外地几天怎么报备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您有前往异地数日的需求,需事先报告给负责监管您的执法机构预作审批备案。
通常情况下,您应向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外出的具体原因、出行日期及目的地等信息。 执法机构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及您个人的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是否予以批准。 如获准许,他们将会向您明确告知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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