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怎么处罚最新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被采取强制措施者,若其已经按照要求缴纳了保证金,则应当对该保证金进行部分或全部的没收处理,同时,依据具体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在该过程中,应根据违规情况的轻重,区分不同情况,如责令被采取强制措施者书面做出诚恳的悔悟声明,重缴保证金; 或提出新的担保人; 亦或是变更为监视居住的方式,甚至可能采取逮捕的手段。 值得强调的是,具体的处罚力度将取决于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具体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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