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取保规定治安拘留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因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而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情况,一般都会被视为对其先前所获得的取保候审权利的剥夺,并被迫将其原有强制措施进行改变。
若情节更加恶劣、严重,甚至有可能面临到司法机关的逮捕决定。 因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取保候审,本质上属于一种程度较为宽泛的强制性手段,需要被取保者严格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来执行,否则便有可能妨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以及维护社会安全的法律使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