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离开居住地会怎么样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之后超出授权范围离开居住地点,已预先缴纳过保证金之情形下,我司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其全部或部分保证金。
此外,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比区别后,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施加不同程度的责罚,包括责令其提交悔过书以明确自身过错,重新缴纳保证金,寻求新的担保人等方式进行补救,或者采取监视居住,甚至对其进行逮捕等严厉措施。 之所以如此严格要求,主要是考虑到在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居住地点可能会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加大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法律责任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