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取保要谁签字才能取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法律规定,当公安部门准备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时,往往首先需要由相关法律诉讼主体包括犯罪嫌疑方、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人士以及辩护人员共同提出明确且正式的书面申请,同时在该申请中签署个人姓名与日期以示确认。
在经过仔细审议与评估之后,有权做出决定的相关机构将全面权衡整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所面临的社会风险等多方面因素,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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