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离开居住地会被发现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这段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便擅自离开发原地,这无疑是有可能会被察觉到的。
这个规定旨在确保被担保者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纪律制度,如禁止他们在无获批的情况下离开其所在的城市或县城。 现如今,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日益完善,公安机关等执行机构将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对被担保者进行有效的监管,例如定期的电话联络、社区监督等等。 若有人违反了这些规定而擅自离开,那么他极有可能会被发现,并且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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