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用交保证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这需视具体案情而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若有被判定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独立地实行附加刑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或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的被告人,如果认为其接受取保候审并不至于引发社会安全风险,便可对他们实施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形式可以是借助保证人担保或以提供保证金为支持。 倘若选择保证金支持的方式,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则应按规定向掌权者交付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将按负责审查决定的机构基于案件的实际状况来决定,且该保证金必须存入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的专用账户中。 因此,如果在取保候审过程中选择了保证金支持的方式,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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