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到期了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证人候审期结束之际,执行机构有义务在期满前十五日之前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决定机构,由决定机构对是否解除保证人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做出最终决定。若案件仍需进一步调查并满足保证人候审的条件,则可能需要重新办理保证人候审手续;反之,若案件已完成全部调查工作,相关机构应立即解除保证人候审。在解除保证人候审的过程中,当事人可凭借解除保证人候审通知书或与该事件相关的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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