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执行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您需要寻找一位能为您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的合适人士。
随后,执行机关将会向您宣读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决定,并且将所有应当遵守的规定明确告知您。 在取保候审期间,您必须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行事,比如,除非得到执行机关的事先许可,否则不得离开您所在的市或县,若您的住所、工作单位以及通讯方式有所变更,那么务必在接到通知后的24个小时之内书面向执行机关汇报。 执行机关通常由公安局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