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前能否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拘留之前,当事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这必须要基于满足特定严格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够得到批准。
通常而言,如果所涉犯罪行为的性质相对轻微,预估将面临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处罚可能性较高; 抑或是由于患严重疾病无法独立生活、正值孕期或正在为新生儿哺乳的女性等特殊情况,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明显威胁,那么这些人就具备了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潜在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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