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提前解除标准是怎么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提前解除往往源于被取保候审者的状况出现了重大转变,或者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阶段取得了新的成果与进展。
例如,当证实其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时限已至但相关案件仍然尚未结束时,都会导致取保候审提前终止。 若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并且不再具有重新犯罪的潜在风险,同时案件的具体情况已经得到明确的结论,那么便有可能实现取保候审的提前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