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案件有没有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行政法律领域,一般的情形下并无“取保候审”这一术语。
而取保候审则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之中。 针对行政案件方面,我们通常会采用行政处罚方式进行处置,如给予警告、处以罚金或实施短期的行政拘留等等。 换言之,行政法规关注的重点在于对各类行政违法行为的纠错及惩戒,这种性质与刑事案件存在显著差异,同时在处理流程上也有着各自独特之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