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获得取保候审授权之后,再次实施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时,他们将面临行政处罚。
通常情况下,这种行为将会被处以二百元人民币以上、二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以及最长可达十五天的拘留期。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违法行为有可能对取保候审制度的执行造成严重威胁。 因为这一制度所设定的前提是,被取保候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机关的规定,而无证驾驶无疑是一种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很可能直接导致取保候审权限的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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