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人审问完了才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候审者的审判程序并不一定要等待其完全完成才能够申请被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在刑事诉讼的正常流程内被赋予了重要地位,它是由司法机构针对那些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需要更换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所设立的。 该项规定要求他们向法院提交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此来确保这些候审者能够随时配合调查人员进行询问,同时不对其实施任何形式的监禁或者暂停其监禁。 只要这些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等等,那么他们就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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