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去哪里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若希望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则基本上需要向负责此案处理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进行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程序及审核部门可能因案件性质以及所处阶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比如在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过程中,就需要向该机构提交申请; 而在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的环节,则需向该部门提交请求。 为方便可以办理,申请者还应准备好相应的法律文书——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根据申请要求提供可靠的担保人选或者缴纳足够的保证金作为申请许可的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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