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公安局长不签字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要申请取保候审但局长不予签章,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之规定,犯罪嫌疑自首次被侦查机关传唤问询或受到司法管制时,便可聘请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及代理法律申辩与举报活动。
当犯罪嫌疑人遭到逮捕时,所聘之律师有权代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对于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所委任的律师,尚需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方能生效。 因此,受委托人的律师拥有且只能享有向侦查机关查询犯罪嫌疑人涉嫌何种罪行的权利; 有权会面被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并向其询问与案件相关的事实。 然而,对于涉及到国家机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还必需得到侦查机关的事先批准方可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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