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由谁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为派出所直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通常表示涉案者所涉及的案件性质并非十分恶劣。
而在广义上,由公安机关直接进行取保候审的行为人普遍仅涉及到诸如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是单独应用于其他各项附加刑等相对轻微的刑事处罚。 事实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基于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采取押送讯问、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不同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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