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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拘几天可办理取保候审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执行完毕之后,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并无确切的天数规定。
通常情况下,只有当犯罪嫌疑人才能够满足取保候审的特定要求时,他们才可提出此类申请。
这些特定要求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
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怀孕期、哺乳期妇女,无法正常进行社会活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的;
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相关案件仍未正式审理终结,需继续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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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9: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