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未批捕取保候审后还会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告人虽已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却得以保释候审的情况下,同样切不可忽视其仍具有被诉讼的潜在风险。
未被批准逮捕或许是因其所涉证据尚未充分完备抑或是犯罪行为情节相对轻微等诸多因素影响。 然而这并不代表此案将就此告以段落或者被告相关人必将逃脱法律责难。 在此保释候审期间,相关调查机构将持续深入对该案件展开全面调查工作。 倘若如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更多有力证据,或者案件情势出现突变,检察机关认为存在必要进行诉讼程序推进时,那么他们依然有权提起公诉活动。 因此,对于此类当事人而言,务必保持警觉与谨慎态度,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原则,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执法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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