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怎么批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是否对罪犯申请取保候审时,负责审批的部门会结合整个案件各个层面的因素,以及罪犯的个人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然而,一般的原则是,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具备被判有可能判处管制罪名、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情形; 亦或是他们存在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风险,但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 又或者他们身患重病、长期无法自理生活,或是正处于孕期或正在哺乳自己新生儿的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再者,若罪犯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那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都有权批准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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