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拘留所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收容在拘留场所后,其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需依据个别的具体情况予以判断和决定。
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预计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单独适用的附加刑处罚; 或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较重刑责,但通过对其施予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直接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 抑或是存在患上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甚至正处于孕期或产羔期需要得到特殊照料等特殊情况者,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的增加; 再者,若羁押期限已到期,但是相关案件尚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采用取保候审来维持审判过程的,此类情况下通常是能够满足申请条件而获准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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