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批捕的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嫌开设赌场罪而被批准逮捕的情形,主要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审核标准:
首先,必须有充分的证据作为支撑,能够表明相关涉案人员确已实施了开设赌场的不法行为; 其次,从量刑角度来看,被告人或其代理人可能会受到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然而,若其违法情节相对轻微,仅可能面临诸如管制、拘役此类较轻刑罚的话,通常情况下将不予以批准逮捕; 最后,在考虑是否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的过程中,如有足够理由认为这些做法无法有效防止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存在,例如嫌疑人可能趁机潜逃、集体串供、刻意销毁关键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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