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担保是不是就是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他人债务担任担保并非等同于申请取保候审。
担保,乃民法领域中的一项行为,例如在签署合同时为第三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然而,取保候审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程序。 取保候审意指由司法机构命令犯罪嫌疑人为调查案件提供担保人选或者缴纳保证金,并签发一份保证书,以此确保犯罪嫌疑人不得逃匿或阻碍各种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的进行,且必须随时接受传唤以便在场听证。 此种强制性程序堪称刑事诉讼中的常见手段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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