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再取保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尚处取保候审阶段时,一般将难以再次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法律制度所设之刑事强制性的保障措施,而其主要宗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利进行的同时,亦赋予已被指控为犯罪之人或者被告人应有的自由福利待遇。 因此,倘若当事人已经享受到取保候审这一保护,则往往不会再予以续办取保候审程序。 当然,若有特别紧急情形出现,譬如案件的具体情况发生了性质上的巨大变化,以至于之前所创设的取保候审措施已然无法有效地保障诉讼过程的顺利推进等等,那么此时便可能会考虑重新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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