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书上会写罪名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书中,相关部门通常会明确列出这位嫌疑人或被告涉及的具体指控罪名。
这是由于解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作用对象主要为特定的刑事案件以及涉嫌实施的犯罪行为。 明确指出罪名不仅有利于确定案件的性质及后续的调查工作方向,同时也能使被解保候审者对自己所涉及的案件有更为清晰的了解。 然而,具体的措辞和格式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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