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谅解书在哪里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谅解书的撰写上,被害方或者第三者,包括其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以及其他有权利的委托人,均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其中,并且他们的参与并不受到任何形式限制。
该文书既可以由相关当事人亲自执笔,也可以选择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起草。 在撰写过程中,应当明确地表达出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宽恕与理解,并详细阐述谅解的具体原因。 一般来说,这份文件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双方的基本信息; 其次是简要概述案件的事实情况; 再次是明确表达出谅解的意愿; 最后是提出希望司法机关能够从宽处理的请求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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