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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特定场所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法律制度中,被赋予取保候审权利的特定地点通常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核心主体,涵盖了他们个人的户籍所在地以及长期居住的实际地址。
其中,长时间居住之地被进一步细分为所谓的“经常居住地”,它特指被告人从户籍所在地离境后,在最后一年内实际连续居住的地点。
在此期间,得到保护的被取保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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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9:4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