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从哪里开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应当向有关负责调查案件的机构,即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法院进行取保候审请求的递交。
在提出申请时,需附上详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详述实施取保候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者患有较为严重的疾病,无法独立自主地生活; 处于孕期或者正担负着哺育新生婴儿责任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等等。 除此之外,可能还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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