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先从哪里开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拟申请取保候审前,应先向相关执法机关提交申请,通常情况下是指向所属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进行申请备案,在递交申请中,需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之原因,例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身患严重疾病,导致日常生活无法自我照料;
又如犯罪嫌疑人为孕妇,正处于育婴期,亦或者是哺乳期内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形等等。 与此同时,申请人有可能还需提供担保人或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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