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不是当庭宣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与当庭宣判这两者之间并无强制性的直接关联性。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法律保障下的强制措施,是在我国刑诉法的框架内,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等行使司法权力的机构针对尚未拘捕或拘捕之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调查、检控并审判的责任,要求他们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缴纳规定金额的保证金,同时附上一份具备法律效应的书面保证书,确保其随时候命履行相关义务,不必在监狱中执行无期的刑罚或者临时结束他们的监禁。 然而,当庭宣判则特指法院在审理一个案件的过程中,在庭审环节结束后,立即对该案进行公开的判决宣告。 至于是否选择当庭宣判,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充分与否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