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逮捕证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收押逮捕证明之后,仍旧具备申请批准获得保释的可能性,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面临相当大的挑战。
这将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具体状况,比如,有无可能被判处刑事制裁中的限制自由、短期监禁亦或是单独实行的附加惩处措施,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重度疾病且无法自我料理生活起居,甚至包括孕妇以及在哺乳期内亲自照顾孩子的女性角色在内。 但是,必须注意到犯罪嫌疑人若已被采取逮捕行为,就意味着他们在社会层面上具有一定程度的潜在危害性。 因此,向检察机关提出保释申请必须具备更充分的理由与条件以供审查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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