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多少天内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髙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对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采取的取保候审行为,其最长期限应为十二个月。
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中,关于何时进行取保候审的决定,取决于具体情况而定。 通常而言,公安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应在三日内作出相应决议。 倘若有关方面对于变更强制措施提出异议,则应向申请人明确告知,同时详细解释拒绝变更的原因。 至于人民检察院方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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