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害方可以阻止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被害人而言,他们在某些层面上确实具有对取保候审事宜发表观点及见解的权利,然而通常情况下无法实施直接的干预或阻挠行为。
取保候审的决定权主要掌握在司法部门手中,根据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相关律法法规进行深入审慎的考量并加以选择。 假设被害人觉得此犯罪嫌疑人并不适宜接受取保候审,例如有逃窜调查、出庭受审之嫌虑,亦或是可能再次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等方面存在潜在危险,那么他们可以向司法机构递交有关信息与看法,而司法机关也将从多个角度对这些因素进行全面的斟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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