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如何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它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旨在有效保障被指控犯罪者的权益和自由,同时也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减少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冲突与矛盾。
若是希望在看守所内实现取保候审,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的特定要求,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单独实行附加刑的案件; 有可能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况; 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施以取保候审亦难以对社会构成危害的情况; 以及未经审判即需实施取保候审以等待案件审理结束之情形等等。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律师欲申请取保候审时,应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办案机关将在收到申请后进行严格审查,若经审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则会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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