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怎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职务侵占罪的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当事人提出行为人具备取保候审资格请求的,必须综合评估其社会危害性,以及案情的实际状况。
通常而言,如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决施行管制、拘役或独独立适用附带的刑事处罚,或者可能面临期徒刑以上惩处时,若以此方式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形成较大威胁和风险,那么便有机会向法庭提出此项请求。 同样地,对于那些身患重症疾病、无法自主维持日常生活的个体,或者是正处孕期的女性或者哺乳期婴幼儿的母亲,倘若我们预计此类情形下通过取保候审将不会为社会带来任何危险性,同样具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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