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当日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逮捕当日,确实存在一定可能性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但难度颇高。
这主要视乎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例如涉案罪名的严重程度、犯罪情节的轻重缓急、是否存在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以及有无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并无阻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潜在威胁等等。 但是,实践中通常在逮捕决定作出之后,公安司法机构都会对相关案件展开更为深入的调查工作,以期获取更为丰富的证据资料。 假如后期发现涉嫌人员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那么也完全可以将强制性措施改为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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