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双方和解能否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后续事宜,若经过双方和解,在特定情境下是可以撤销案件处理的;
但是,这个结论并不绝对,具体能否撤案还需视相关法律准则而定。 举例来说,倘若案件情节较为轻微且危害程度相对较小,甚至依法不被视为构成犯罪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等特殊情况出现的话,都有可能最终撤销案件的处理。 然而,当犯罪事实明晰无误且证据充沛充足的情况下,尽管双方提出和解意愿,但亦未必就能顺利撤销案件处理。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将会适当考虑予以从轻量刑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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