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是高危人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术语中,我们通常所说的“取保候审”并非指当事人属于高度危险性人物。
事实上,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仅适用于未经羁押的案件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的被告人,但他们仍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并全力配合司法机构的各项工作。 因此,绝大部分情况下,取保候审这一决策是根据特定案件的具体情形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状况进行全面权衡后做出的,而不能仅仅依据被告人是否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来轻易地将其判定为高度危险性人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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